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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2014-05-30 08:33:36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并加大问责力度。

 

  《通知》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错综复杂,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不容低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国库存款沉淀较多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快下达年初预算。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本级代编预算要尽量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用好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将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及时收回总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的约束机制。

 

  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加快资金审核支付。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从2014年6月1日起,一律不再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目前已设立的专项支出财政专户要逐步取消,确需保留的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加强暂付款和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

 

  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预算执行分析制度,研究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垂直管理下级单位的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深入分析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操作管理办法。健全考核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配合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推动有关部门或地区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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