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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2009-08-21 17:22:10


       摘  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财政作为政府集中资源和调控分配的重要手段,应当充分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运用各种财政政策措施推动湖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湖南社会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新农村,公共财政,财政政策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财政作为政府集中资源和调控分配的重要手段,应当充分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运用各种财政政策措施推动湖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湖南社会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公共财政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1.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要依赖经济的全面、整体的发展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经济永远是财政的发展基础,经济发展是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的源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2006年人均GDP达到1352美元。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财政每年增收2000多亿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之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和农村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基础地位日益削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这些问题如果继续下去,势必影响我国经济的持续、整体的发展,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也必然受到影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以及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持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应性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由于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也就有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首先,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调控功能还不完善,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许多事情还不得不由政府来办。而且,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的政府就必须承担起经济腾飞、赶超发达国家的重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对市场的干预和介入要比发达国家更多。其次,作为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我国的城乡差异还很悬殊,这就需要财政运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公共财政正是实现农业、农村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政策工具和管理手段,在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最后.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来看,大部分都属于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即界于纯公共产品与纯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无论哪一种公共产品,只要采取公共提供方式,其所需资金原则上只能来自政府预算资金或预算外资金。由此可见,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新农村建设无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共财政投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公共财政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

  3、新农村建设对公共财政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中国财政的改革发展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其实质是要求新时期的财政政策和财力投入向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向各类社会阶层和百姓提供公共服务,并支持国家重要产业的发展。鉴于农业的基础性和弱质性,农民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以及农村公共产品的严重缺失,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并让公共财政阳光逐步覆盖到农村,这与中国财政未来改革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也是国家财政应该履行的重要职责。建设新农村,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安排和资金支持。如果说本世纪初提出建设公共财政只是自上而下开启公共财政建设的话,建设新农村将自下而上地加快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进程。新农村建设对公共财政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对薄弱产业和弱势群体的支持,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二是优化政府事权配置,提高整体效能;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合理配置财力;四是推动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大力加强县级财政制度建设。

  二、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也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对“三农”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指出措施,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断加大对“三农”投入。但是,目前,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也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1.农业基础薄弱,防灾抗灾能力不强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已经不能适应人口增加、生活提高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为基础产业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水利设施老化、有效灌溉面积增加较慢、易涝易旱没有根本解除;农业科研和推广基础设施落后,农业装备水平低。

  农业又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农业灾害不仅影响短期的农产品供应,尤其是鲜活农产品供应,而且破坏了农业生产力,特别是良繁体系、农业设施破坏比较严重,影响农业稳定发展。2008年南方大部分省份遭受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和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农业受灾为历史所罕见,受灾范围广,强度大,时间长,品种多,损失重。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农业灾害不仅影响短期的农产品供应,尤其是鲜活农产品供应,而且破坏了农业生产力,特别是良繁体系、农业设施破坏比较严重,影响农业稳定发展。这次灾害再次说明我国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十分薄弱。

  2.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没有形成

    尽管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财政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支农资金增长不稳定。包括财政支农资金占GDP和财政总支出的份额少,财政支农资金的比例增长速度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2005年一2007年,全国财政支农资金占GDP的比例分别为 21.39%,2005年全国财政支农支出增长16.1%,而财政收入增长19.82%,高出前者3.72个百分点。二是投入使用结构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涉农事业费支出比例过高;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中用于带全社会性质的大型水利建设和生态环保工程投入比重大,直接用于中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少,财政支农资金对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支持也是有限。

  3.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仍然缓慢。

  近几年,尽管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农村公共事业落后的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特别是与城市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生活条件落后。主要是农村饮水和道路交通问题。目前全国还有2.5亿多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其中8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此外.据国家电网公司统计,2007年底全国有18个省市实现了农村户户通电,但还有88多万户,约435万农民没有用上电。主要集中在西藏。新疆、青海等地理环境复杂的西部省份。二是农村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明显滞后。首先是农村中小学设施设备条件差。目前农村中小学危房率达6.6%。占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的81%。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缺乏,设备不规范,运动器材短缺,没有艺术专用教室,缺少课外活动场所,很多学校没有符合基本要求的卫生室,没有基本的卫生设备。即使是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也存在着设施过期、设备老化、器材损耗等问题。其次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2007年乡镇卫生院3.9万个,床位67.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86.3万人,仅为城市的三分之一。此外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也严重不足,无法给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精神粮食。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1.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长期而艰巨工程,大量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总量在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农业基础建设对资金投入的要求还远远不能满足。因此,在做大经济财政蛋糕的基础上,要遵循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方面,中央财政要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地方财政要做到“四个高于”:省财政支农资金支出高于上年、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财政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最终农民得到的实惠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检查,使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激励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好支农的其他投入政策。

  2.进一步落实各项补贴,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

    2008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农机补贴投入,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亿元,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农牧业县(场)。湖南省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施水稻良种补贴.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补贴,完善生态效益林补贴制度,继续实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各地粮食生产积极性,继续支持实施农资储备制度。同时要扩大涉农补贴的信息化发放范围.努力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农村能源建设补贴等涉农补贴补助全部纳入信息化发放和管理渠道,确保补贴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我国合理运用WTO规则“绿箱政策”,完善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措施。建议中央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发育和发展,建立农业灾险的分担机制,减轻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影响。

  3.进一步完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快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发展民办医疗机构,使农民不出村、乡就能享受较好的医疗就诊和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创新卫生支农和扶贫机制,帮助贫困地区重点解决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改善饮水条件,解决妇幼卫生和防治传染病、地方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快形成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民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贫困人口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使农民养老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体育工作网络,逐步增加体育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易于广泛参与的各类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身体素质。

  4.加快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国家层面的财政制度经过多次改革与调整得到不断完善,但始终没有根本解决好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以及完善的政府间转移支付等问题。尤其是没有建立根据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基本需求确定转移支付的机制和制度。由此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发展滞后。因此,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县与乡财政分配关系,保障县乡政权机关和农村基本公益事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提供农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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