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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首调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11-10 15:02:12

  11月7日晚间,上海(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调整后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与此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中,首个公布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的城市,但现行“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被指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目前难以找到新推楼盘的房源。

 

  所谓“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该政策文件规定,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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