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中国传统文化看诚信
刘共发 豆永娜
一、诚信概念
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二、诚信含义的发展
诚,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和哲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思想史的重要范畴。直到孔子时期,“诚”还未形成为理论概念。孟子时不但已经形成为理论概念,而且已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孟子曰:“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在这里,诚不但是天道本体的最高范畴,也是做人的规律和诀窍。而后的荀子发挥了“诚”的思想,指出它为“政事之本”。荀子曰:“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
在《礼记·中庸》里,“诚”成为礼的核心范畴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至诚如神,有了诚笃的品德和态度,就可以贯通多种仁义道德,成己成人,甚至能够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只化育而与天地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大学》把“诚意”作为八条目之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成为圣贤们体察天意,修身养性和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诚意,就是要意念诚实。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发于心之自然,非有所矫饰,自然能做到不欺人,亦不自欺,在“慎独”上下功夫,严格要求自己,修养德性,知至而后意诚。
宋代周敦颐进一步认为“诚”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把包括诚实在内的“诚”看作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基础和各种善行的开端。程颐更为直截了当地说:“吾未见不诚而能为善也”其见解入木三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批判地继承了“诚”这个范畴,肯定诚实是社会公德中的一个重要规范。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诚实之主要的道德要求逐渐明晰为:忠诚、正直、老实。忠诚的主旨是对祖国、对人民、对正义事业的忠诚。当然,这种忠诚不是盲目和狭隘的“愚忠”,而是认同崇高的理想,为实现理想而不懈追求和努力奋斗,从而表现出乐于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正直,是指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坦率。老实,则特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信,也是中国伦理思想史的范畴。“信”的含义与“诚”、“实”相近。从字形上分析,信字从人从言,原指祭祀时对上天和先祖所说的诚实无欺之语。隋国大夫季梁说:“忠于民而信于神”,“祝史正辞,信也。”后来,由于私有经济和私有观念的发展,原有的纯朴的社会被逐渐破坏。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得不订立誓约。但誓约和诺言的遵守,仍然要靠天地鬼神的威慑力量维持。春秋时期,经儒家的提倡,“信”始摆脱宗教色彩,成为纯粹的道德规范。孔子认为,“信”是“仁”的体现,他要求人们“敬事而信”。他说:“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和孟子都将“信”作为朋友相交的重要原则,强调“朋友信之”,“朋友有信”。而历代当权者大都将“信”作为维护秩序的重要工具。
《左传·文公4年》中说:“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吕氏春秋·贵信》对社会生活中的信与不信之后果,作了淋漓尽致的剖析:“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会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唯信乎!”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视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并对“信”作了较详尽的论述:“竭遇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他认为“信”要求诚实,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朱熹提出“仁包五常”,把“信”看作是“仁”的作用和表现,主要是交友之道。他说:“以实之谓信”,其说与孔子、孟子基本相同。在儒家那里,诚与信往往是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的。“信,诚也”,“诚”与“信”的意思十分接近。
由此看来,传统伦理将诚信作为人的一种基本品质,认为诚实是取信于人的良策,是处己立身,成就事业的基石。总之,是一种个人生活的准则。
三、几则诚信故事
古今中外有关守信的例子不胜枚举,脍炙人口的有尾生抱柱、曾子杀猪、季布一诺等。下面是一些诚信故事:
1.(杨震)四迁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金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
东汉杨震“暮夜却金”的故事,为后代世人树立了诚信的榜样,后人因此称杨震为“四知先生”。
2.根据《史记》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鞅变法中立木取信的记载,商鞅变法使秦国由弱小的国家逐渐变成了战国期间最强大的国家,最终完成了秦始皇的王图霸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统一。
3.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遂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暂时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一些利益而毁了的声誉,因小失大。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
树立信誉可以让一个国家昌盛强大,失去信誉可以颠覆一个国家。
西周亡国之君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郁离子》中记载: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下场却在意料之中。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上述的故事中有守信变法成功的,也有失信亡国的。在中国历史上无数的人物都在取信于人、守信于己的基础上成就了一番霸业。
四、诚信·自律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出自北京同仁堂,在电视剧《大宅门》的百草厅中也悬挂这样的一副牌匾,无论是同仁堂还是百草厅,这都体现了医药行业的职业道德。“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是指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做事不要违背良心,不要见利忘义,因为你所做的一切,上天是知道的。本质上类似于中国儒家的“慎独”思想。“慎独”一词出于《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就是小心谨慎、随时戒备;“独”就是独处,独自行事。意思是说,做人的道德原则是一时一刻也不能离开的。慎独就是暗室不欺、就是自觉,也是自觉守信、独善其身的体现。
法国名言:“人不守信,无异于叫旁人对他失信。”美国的富兰克林曾说:“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救。”我国的理学集大成者朱熹说:“信犹五行之土,无定位,无成名,而水金木无不待是以生者。”
诚信无小事,小事见诚信。诚信与财富无关,但诚信远比财富重要。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秦末的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并能获得尊重和友谊。汉朝的苏武坚定如磐石的信念和忠于祖国的气节,使得他的故事世世代代流传。宋朝的“神童”晏殊因为他诚实,得到了当时许多人的信任和无数后人的赞美。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最起码的道德标准,诚信是任何事物都难以收买的,但它又是所有善良的人所具备的。只有诚信待人,诚信做事,才能融入社会,赢得他人的信任,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诚实守信,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素质和能力。它是社会活动中的交友之道,也是市场经济中的“无形资本”。
五、诚信在现今社会中的作用
诚信,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又是治理国家必须遵守的规范,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着社会秩序。做人需要诚信,诚信赢得尊严;企业同样需要诚信,诚信赢得市场。
(一)诚信是支撑社会道德的支点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就是说讲诚信,是天下行为准则的关键。在我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古代圣贤哲人对诚信有诸多阐述。比如:孔子的“信则人任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以诚而立”;孟子论诚信“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荀子认为“养心莫善于诚”;墨子曰“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老子把诚信作为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庄子也极重诚信:“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把“本真”看做是精诚之极至,不精不诚,就不能感动人,这就把诚信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韩非子则认为“巧诈不如拙诚”。总之,古代的圣贤哲人把诚信作为一项崇高的美德加以颂扬,生动显示了诚信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发生关系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所以诚信是支撑社会的道德的支点。
(二)诚信是法律规范的道德
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始自罗马法,后来被法制史中重要的民法所继承和发展,比如法国民法、德国民法、瑞士民法等,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诚实信用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其适用范围广,对其他法律原则具有指导和统领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帝王规则”,可见“诚实信用”并非一般的道德准则。在诚实信用成为法律规范的时候,违反它所承受的将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罚。因此,诚实信用又是支撑社会的法律的支点,是法律规范的道德。
(三)诚信是治国之计
诚信为政,可以取信于民,从而政通人和。倘若言而无信、掩人耳目、弄虚作假,社会就无从安定。古有“欺君之罪”,“欺君”不仅是冒犯尊严,而且会误导决策,祸国殃民。“欺民”亦不可,所以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之说。中国古代有商鞅立木树信的佳话,也有不讲诚信而自食恶果的烽火戏诸侯。中国古代思想家更是把“诚信”作为统治天下的主要手段之一。唐代魏征把诚信说成是“国之大纲”,可见“诚信”之重要。
当前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德治国”,是诚信为政的体现,也是对我国优秀政治思想的继承和发扬。落实“以德治国”,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精神品质,是对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时代的要求。
(四)诚信是行业立身之本
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是人与人相互信任的基础。讲信誉、守信用是我们对自身的一种约束和要求,也是外人对我们的一种希望和要求。如果一个从业人员不能诚实守信,那么他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或是经济实体就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无法与社会进行经济交往,或是对社会缺乏号召力和响应力。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作为职业道德,对于一个行业来说,其基本作用是树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行业形象。它体现了社会承认一个行业在以往职业活动中的价值,从而影响到该行业在未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无信不立”,对一个行业来说,同样只有守信用、讲品德,才能从根本上做好行业品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