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7日电(记者 裘立华)浙江省首例以医疗废物为买卖对象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17日在温州瓯海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四人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梁细丑和黄云胜均为温州某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职工,去年两人在明知医疗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情况下,多次私自将废弃医用塑料输液管等物品运至瓯海区李建、陈敏夫妻经营的废品回收站贩卖。
去年8月23日,公安机关在李建的废品回收站查获大量医疗废物,四人先后被逮捕。
检察机关称,我国2003年出台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弃物应该由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分别对梁细丑、黄云胜、李建、陈敏以犯非法买卖医疗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