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前,儒豹手机搜索引擎(Roboo.com)收到了四厚本法院起诉书,状告手机上网访问儒豹对中国著名文化大师余秋雨的四本书造成了侵权,索赔近8万元。2月15日法庭开庭,经过三个小时庭辩,未宣布结果。
过去十年,电脑互联网的内容爆炸式增长,人们上网找东西象大海捞针,离不开搜索引擎。而十年来百度也遭遇了很多次法律起诉,最终以国务院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百度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建立了避风港,也促进了互联网的快速繁荣和社会的巨大进步。
随着2009年1月7日中国 3G牌照发放,手机上网催生了移动互联网在中国的兴起,2010年被公认为3G移动互联网在中国起飞的元年。随着手机上网可访问的内容爆炸式增长,手机搜索引擎也变得越来越必不可少,针对手机搜索的法律纠纷也自然会冒出来。对儒豹的起诉书指出,访问儒豹(网址www.roboo.com,手机上网m.roboo.com)可以搜索、点击、浏览、下载余秋雨的四部作品《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借我一生》、《行者无疆》。这一起诉,挑起了人们对3G手机搜索和浏览是否侵权的疑问和强烈关注。
记者获悉,2月15日上午法庭开庭三个小时,儒豹手机搜索进行了答辩反驳。据了解,儒豹罗列的抗辩理由包括:
1、儒豹是一个手机搜索引擎,不是内容网站,儒豹员工从不上传作品。儒豹提供了搜索和对搜索结果的展示,并忠于原始网站的展现和体验。按照2006年7月1日国务院******总理亲自签署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即避风港原则,证明儒豹的手机搜索在收到通知后删除搜索结果,并不构成侵权或承担赔偿责任。而权利人在起诉之前没有做任何通知。
2、权利人按著作权法,每千字索赔75元,四本书近8万元,不合理。这个标准是互联网出现之前的纸质出版的规定,在新兴的手机、3G移动互联网上,行情是每千字1到2分钱,或一本书几毛钱或1-2元钱,或包月3-5元不限书量。
3、从所出示的书的印数推算,其销售利益可能受到的影响程度不大。
4、儒豹手机搜索和浏览的记录表明,3亿手机网民对娱乐休闲、生活服务、日常消费品、消费品生产和服务企业的点击率很高,但对高端文化作品的点击率不高,所以实际造成的影响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