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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书屋不能“有屋无书”

来源:吉林农网  2009-05-23 15:19:24

 

      近日,笔者在农村调查时发现,许多地方村村都建有农村书屋。这些农村书屋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普及农技知识、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但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民也反映,少数地方农村书屋存在“有屋无书”的现象。其表现形式多样:有的书屋自建成后,书架和书柜一直空空如也,根本就没有一本书的影子;有的书屋虽摆有为数不少的书籍,但多数是过时多年的报刊,适用的很少,无人问津,形同虚设;有的书屋当初虽购买了大批新书,但由于多种原因,大部分书籍有借无还,书屋内所剩无几……这种“有屋无书”、名不副实的农村书屋,既影响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制约了新农村文化建设,又造成了很大的资金浪费,加重了基层的经济负担,还有损村级基层组织形象,影响了基层干群关系。对此,广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称之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农村书屋“有屋无书”,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盲目地评比达标。少数乡镇领导好大喜功,热衷于搞新农村建设竞赛,把农村书屋作为评比的重要内容,不顾各村财力实际,强迫基层千篇一律地建书屋。二是“重屋轻书”和攀比思想作怪。一些村干部把农村书屋作为讲排场、出政绩的形象工程来抓,只顾着相互攀比哪村的书屋建得宽敞、漂亮,而忽视了书刊购置、更新。结果,书屋建成了、书柜购买了、书架摆起来了,才发现购书的资金已经没了。三是资金不足。

 

  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村书屋必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显示出越来越强的生机和活力。针对农村书屋“有屋无书”的问题,笔者建议:要充分认识农村书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各级文化部门和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经费上要加大投入,市、县(区)文化部门补一点、乡镇贴一点、村社筹一点、个人捐一点,多元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农村书屋的投入。根据各地的财力大小和人口多少的实际,对不同类型的村制定不同的建设标准,防止相互攀比和不切实际的“一刀切”、“齐步走”。市、县(区)、乡镇政府要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农村书屋稳步建设。文化部门要结合“三下乡”等活动,每年定期向农村书屋赠送书籍。村社要完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书屋管理,切实改变重建轻管的局面。

(《松原日报》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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