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管理服务委员会主办 纠错热线投稿热线
您是第 8388607 位访问者    投诉
委员会简介
章程
理念与内涵
调研基地简介
联系我们
诚聘英才
会标释义
相关资质
您现在的位置:专家学者网 >> 关于我们

专家学者管理服务委员会

 

章  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专家学者管理服务委员会,是中国境内专家学者及海外华人华侨中的专家学者自愿结合的综合专业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专家学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专家学者管理服务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自然科学规律、艺术规律,发挥指导、联络、服务、协调的职能,团结和组织中国专家学者,繁荣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章     

      第三条  本会积极推动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支持、鼓励会员深入生活,从生活中汲取营养;提倡题材、研究成果形式的多样化和表现风格的多样性及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各行业理论研究,开展各种评论活动。培养和壮大中国专家学者队伍。

      第五条  努力加强和发展同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联系和友谊,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活跃中国科学文化园地。

      第六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挥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为国家、社会培训更多、更好的各类专业人才.

      第七条  积极为我国理论建设、经济建设做贡献,每年努力向委员会提交12项学术成果,并择优以委员会和作者的名义呈报中央和国务院。


       第三章     

      第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在各行业中有一定名望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以及企业管理专家、金融专家、法学专家、区域经济管理专家和取得一定学术成果的其他学者自愿向本会提出申请或经会员推荐经本会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相当数量本会会员和健全的办事机构的各专业专家学者委员会,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可为本会分支委员会。

      第十条  会员权益及福利:

       1.在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力;

       3.有参加本会举办的相关活动的权利;

       4.有依据宪法规定,要求委员会维护会员从事科学、艺术实践、保护科研艺术成果的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

       5.全年免费获赠《前锋》杂志;

       6.可在《前锋》杂志和《专家学者理论前沿》报及委员会网站上发表学术论文和各种文章;

       7.享受中国新闻联合出版社最优惠作者待遇出版书籍;

       8.外地会员在京期间的食宿及出行安排由本会助理;

       9.其他。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坚持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委员会荣誉,按期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与本会联络、拒不参加本会要求参与的活动、不缴纳会费者,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声誉者,或违法犯罪,触及刑律者,经本会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籍或劝其退会。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本届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委员会财务报告;制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决定委员会的合并、分立、终止;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年会。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委员会各种课题组织工作在本地、本单位的实施;保持本会领导机构与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经常密切的联系;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选举和罢免会长及副会长;筹备会员大会。代表团体会员参加理事会的理事,其工作变动后,由原单位另行推举替补人选,报本会理事会确认。

      第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从理事会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其职责是:制订、审议、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审批入会申请;审议、确认理事会人选增补、更换等事项。理事会负责委员会重要活动和事务的指导与决策。本会设立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名。

      第十七条  委员会实行在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由会长任命,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外一切联络工作。

      第十八条  委员会所设专业分支机构,是专家学者自愿结合的学术团体,是本会团结专家学者的工作机构,负责专业的学术活动和理论研究。本会应协助、支持、指导专业分支机构在本会章程规范内开展学术活动。各专业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必须向会长和秘书长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运行。特别重大活动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委员会终止程序。在本届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合提案要求本会终止,得到本届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报送上级单位批准,并负责处理好善后工作,方能终止活动。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社会各界资助、本会举办各种文化、学术、企业、事业活动的合法收入和会员会费。本会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一条  专家学者管理服务委员会的英文全称是:“China Expert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A”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委员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