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公立医院的垄断与强势地位下,倡导民营医院走增量和高端之路,反对公立医院改制和存量退出,实际上是对社会办医的釜底抽薪之计。
长期以来,一种根深蒂固的观点认为公立医院改制就是民营化,民营化就是“一卖了之”,“卖医院”必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且会损害职工利益而造成社会不稳定风险。因此,公立医院改制或民营化是不可取的,而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安置不妥问题也为之提供了重要理由。但是上述观点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与误解,分别是对改制与民营化的简单化和污名化以及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僵化理解。
首先,公立医院改制既包括产权变更重组意义上的民营化改革,也包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意义上的民营化改革。民营化改制不等于简单的政府退出或“一卖了之”,更不是将所有的公立医院全盘改为民营医院(如宿迁模式)。民营化的目标在于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靠公共机构来满足医疗服务需求,政府主要依靠医保基金来购买医疗服务或签订公共医疗合同,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总额预算为主,按病种付费相结合)来控制成本、引导和规范医疗行为,并且仍需要一定比重的公立医院来维持公平竞争环境、避免民营垄断风险。
民营化包括两种途径:一是纯民营化即产权整体转让模式,如出售、兼并、管理层收购,这种模式较具争议,特别是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也会遭到改制医院职工的强烈反对,并且在总体环境仍是公立医院为主体的背景下,单个或少量的纯民营化改制容易失败或走回头路;二是公私伙伴合作,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的多种形式合资、合作而非简单的政府撤资,如产权不变更情况下的托管经营(公办民营)、一院两制,如产权变更情况下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制。
其次,对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能只看表面而要看宏观效应。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因腐败寻租、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但偏激到认为国有资产被社会资本赎买就是流失则显然不足取。如果国有资产评估是公开、公正、科学的,那么国有资产流失原则上是可以避免的。公立医院改制中可能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未将国有资产未来可能的增值收益纳入评估测算。但此种流失实际上应称作流动,因为政府撤资的出让收益和回笼资金被用于其他领域,国有资产只是改变了投入方向,并从其他方向获得资产增值收益。二是未将公立医院的无形资产纳入评估。与国有企业相比,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使得医院无法像企业一样进行流水线生产运作,相反以知名专家、先进技术和社会品牌为核心的无形资产是医院经营与发展的根本。因此,无形资产的未纳入评估或严重低估,才是真正需要警惕的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说,“运行效率的低下是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相比于改制可能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公立医院长期使用国有资产,却无法有效提高医疗服务绩效,这才是规模更大、程度更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当前,全国性的宏观环境与主导思潮并不利于公立医院改制与民营化,然而现实中并不缺乏改制成功的案例。不过,除了宿迁医改大张旗鼓、声势浩大之外,其他地方如洛阳医改往往是只做不说。宿迁医改以公立医院全面改制而一举成名,官方与专家考察往复不息,但争议始终不断。应该说,宿迁医改成效斐然,在政府财政投入不多的情况下,通过社会资本、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引入,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快速增长,有效缓解了资源短缺和供给不足问题,同时又保持了医疗价格全省最低、医疗纠纷全省最少、群众满意度全省最高。对此,不少考察者都予以高度肯定,但多强调宿迁只是个案而不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甚至得出结论认为宿迁医改是经济落后、财力不足的无奈之举,经济发达地区有财力不宜推行公立医院改制。
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认了社会办医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与贡献,其潜在的逻辑是寄希望于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以维持公立医院的运营甚至盈利,而非通过以成本控制和服务改善为目标的科学管理来提高整体运营绩效。进一步说,这种观点也未考虑到政府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和支出压力,一方面当前持续高速的财力增长在未来必将趋于平缓,这是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不能假想财政具有无限的兜底和保障能力;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是多元化、多层次且日益增长的,政府需要平衡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文化等领域的长期投入。而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是“增投入与建机制”的有机结合,如果体制机制不理顺、不健全、不改革、不创新,那么加大财政投入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是对财政投入的巨大浪费,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加大而总医疗费用的持续快速增长未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因此,宿迁医改、洛阳医改的经验对经济发达地区也具有重要的示范与参考价值,在相对欠发达地区都行之有效的机制与措施,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和普遍意义。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