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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信用缺失何时休

钻漏屡屡得逞,假冒花样频出,店铺售假追责难、监管更难
作者:本报记者 宋伟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01-17 15:49:51

  由于这类“钻漏”可以每时每刻进行,又极少受到怀疑。“店铺一旦成功‘钻漏’,平台也就成了盲人”。相关业内人士感叹,“对出租柜台的平台而言,从多如牛毛的店铺中核实此类造假真成了海底捞针,鞭长莫及。”

  尽管如此,2010年淘宝网对刷钻店铺的纠察和惩处并没有停止,一批“钻漏”店铺被清理掉了。

  为维护自身品牌,口碑较好、规模较大的平台提供商与商铺在订立网络服务合同时可谓绞尽脑汁。实名制、保证金、7天退货、货到付款等合同条款早已在淘宝、易趣等知名交易平台上推行。但由于此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有些商铺一旦被平台发现售假便迅速转移阵地,改头换面去了较小的交易平台,售假历史也随即淹没。

  2. 交易平台能否赶走售假店铺?

  ●应有平台服务商违规追责的惩处细则

  2010年7月,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我国首部网络交易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做了专章规定。平台服务商要对网店商品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制止,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至此,平台服务商拥有了检查监控的义务。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对个人网上交易模式中售假店铺追责难、查处难,平台对商铺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成为困扰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业内人士断言,平台服务商如果能履行《办法》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对维护正常网络市场交易秩序是一个重要保障。

  相关法律专家则提出了担忧,平台服务商能不能赶走售假店铺?并非有了法律支撑就万事大吉。首先,《办法》中缺少平台服务商不履行规定的惩罚性规定。这意味着,上述规定仅是对网络平台及交易主体的建议性规范,而非强制要求。其次,平台服务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不会投入过多精力为消费者和被侵权企业鸣冤甚至主持公道。

  据新浪网一项调查显示,网上买过假货的人占74%。拿淘宝网来说,阿迪达斯、耐克等知名品牌同一件产品销售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而劳力士、浪琴等名牌手表售价只有二三百元。伪名牌、A货、高仿货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对此,法律专家说,如果被售假商铺侵权的正品企业找平台服务商投诉,平台服务商设定的投诉程序会非常复杂。“比如,平台服务商要求被侵权企业提供产品公证书,对每一个售假网店、每一起售假行为都得进行公证,显然被侵权企业很难做到这一点。”面对“钻漏”屡屡得逞、假冒花样频出的商铺、过度保护自身利益的平台服务商,很多正品企业在维权的路上知难而退。

  对买到假货的消费者而言,情况更为堪忧。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王前虎说:“交易平台往往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才会考虑撤销售假商铺的门店,滞后的发现以及商铺经营地点远程等问题,导致很多受骗者只得抱着认倒霉的心态将假货一弃了之。”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数据显示,2010年10月,该网站共接收网络购物有效投诉4652宗,与9月相比增长9.3%,与2009年同期相比增长116%,涨幅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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