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近日证实,澳大利亚同意协助中方的追逃追赃行动,没收逃逸贪官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她说。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学研究所教授黄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中国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外逃贪官的最新进展之一。
中国今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在犯罪分子潜逃目的地的主要国家中,澳大利亚第一个表态配合中方行动。
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追逃的四种路径
具体来讲,目前中国境外追逃有四大路径: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经与38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并且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含有具体引渡条款的多边公约。
中国于2002年从泰国将挪用公款7.1亿元的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满雄和法定代表人陈秋圆引渡回国,于2009年从阿尔巴尼亚将涉嫌特大金融诈骗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沈磊引渡回国,途中还在意大利成功地实现了对沈磊的过境引渡。
移民法遣返是在无引渡合作关系情况下实现对逃犯遣返的有效手段之一。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主角赖昌星被成功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