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广泛深入地了解把握社情民意,改革的形式创新就在点滴的进步中完成。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开须臾离不开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审判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司法改革几年来进一步走向公开透明,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从法院、检察院开放日到院长、检察长接待日,从110宣传日、消防宣传日到警营开放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到特约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咨询员……各级政法机关把大家“请进来”倾听呼声、解决实际困难,也让群众了解了政法工作,拉近距离、消除隔膜。
从建立检察机关综合服务大厅、健全案件办理查询机制,到人民法院破解“立案难、申诉难”,开展“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法院网上晒判决书、进行庭审现场网络直播,到检察院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听民声、维民权、解民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消防事故责任公开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到建立新闻发布会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司法公开透明就要满足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司法改革就要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已经建立的制度,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深化司法民主——
近8万名人民陪审员、2万多名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的监督制约。
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全国法院审理案件近200万件,占基层法院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9.5%。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各地法院注重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既吸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又扩大吸收群众威信高、品德好、有能力的城乡基层干部、普通群众、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自2003年启动试点以来,全国3137个检察院共先后选任人民监督员3万多人次,监督案件3万多件。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同时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改革为由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扩大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具有终局性决定权的主要环节。
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对加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司法机关普遍建立健全和党外人士的沟通、通报、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从人大的法律监督到政协的民主监督,从舆论监督到群众监督……全国人大代表拜秀花说,从知情到参与,再到监督,人民群众越来越广泛地参加到司法审判工作中,通过这种参与的扩大,监督机制和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加大对司法的监督的力度,是促进司法廉洁,减少司法腐败的有效方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解决司法腐败首先还是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进行完善,使得司法权力能够在合理合法、公平公开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把腐败降到最低限度。
这是与时代发展同步的改革
——巩固成果、开拓进取,在继续深化改革的攻坚道路上再铸辉煌
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跳跃着时代发展的脉动——
高科技时代,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打造公正廉洁司法功不可没。
公安机关网上督察成了“千里眼”、“顺风耳”,不但能够及时发现、预防、纠正干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能够通过分析研判加强源头治理,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痼疾顽症”。督察人员反映,以往通过现场督察走遍17个环京公安检查站,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现在通过网上督察巡查一次只需要几分钟。
河北邯郸鸡泽县公安局利用网上督察系统,为一起当事人在派出所闹事、殴打民警情况进行了录音录像。当事民警说:“开始在所里安装视频探头,自己心里总觉得不自在,有抵触情绪。后来发生了这件事,县局根据监控录像为我维了权,原来这也是对我们执法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