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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人事制度 打破教师“铁饭碗”

作者:武欣中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11-05 12:02:15

  老人老办法,但不是没办法

  根据人事改革方案,深圳大学在教师岗位的聘任期限上设置了长聘、固定聘和短聘三种。满足“受聘本校教师岗位满6年且受聘教授岗位满3年、受聘教师岗位满9年且受聘副教授以上岗位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等数个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长期聘约。条件不够的教师只能签署3年的固定期聘约。而今年9月以后进入深圳大学的“新人”,人事关系都将挂靠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

  这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制度设计招来不少批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因进校时间不足6年只能签固定期聘约的教授直言不讳地表达了她对改革方案的不满。在她看来,方案妥协的味道过于浓重,对那些已经在深圳大学工作多年的教授或者院长、处长们,改革基本没有触动到他们的利益。相比较这些“老人”,年轻教师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

  该教授认为,区别对待的改革策略,会大大消减深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因此,对改革的最终效果,她仅持“审慎观望”的态度。

  当记者把这位教授的意见转述给章必功时,他坦言,从表面上看,签长聘合同的教授是比签固定期合同的教授风险要小一点,但在目前在举国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既要达到改革的目的,更要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两者缺一不可。如果不是采取这种看似不够“麻辣”的改革策略,方案就很难在教代会上获得通过。如果教代会通不过,改革也就无从说起。

  但他话锋一转,“‘老人’用老办法,但不表示没办法。”章必功表示,如果仔细研究人事改革的相关文件就会发现,方案对“老人”同样施加了不小的压力,签了长聘合约的教授如果考核不合格就可能会被低聘,甚至解聘。

  章必功说,实际上,该方案还为这些“老人”设置了很多新的挑战。“过去,一个教师只要评上高级职称基本可以保证上岗,哪怕他所在的学院没有指标,学校也会想办法从别的学院借一个来。但改革以后不行了,即使评上了教授职称,能否上岗首先要看有没有岗位需求,有了需求也未必就是你,因为这个岗位还要拿出来公开招聘,你要和校内校外乃至国外的同行们一同竞争,教授资格证只不过是竞争这个岗位时的一个参考条件而已。”

  章必功表示,此轮改革最大的价值在于完成了教职员工的身份转化——从过去只能进不能出的国家干部转变为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并依据合约接受考核、聘任。这将大大增加学校在用人上的自主权。

  “新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了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合约关系,学校有权根据教师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如果有争议,那你可以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章必功说。

  而在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吴予敏看来,此轮人事改革的效应还远未显现。教师签署的一纸聘书后面还附有一份岗位责任书,岗位责任书后面则跟着合约考核,整个制度的设计是一环扣着一环。改革真正的效力要等到聘期考核时才能看得出来。

  “深大的这次人事改革,最重要的是完成了游戏规则的制定。在改革的启动阶段,制定的游戏规则能被老师们接受从而使改革能平稳过渡,显然比直接动某些人更重要。”吴予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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