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解决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的关键,这项改革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改革领域。近日,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在四川成都的蒲江县有三样东西在全国小有名气,茶园、丑柑、猕猴桃,这是当地从2005年开始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发展起来的三大产业。同原来一家一户经营自家土地不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和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也让这里的农户尝到了甜头。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通过转包、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有偿出让给其他的农户或者经济组织,在得到土地流转费的同时,有的还可以通过打工等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土地流转一方面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也是高效利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然方向。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农地的流转面积已经超过家庭承包经营耕地的四分之一,面积达到3.8亿亩。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流转过急过快、规模过大,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在农业用地上盖房子、建工厂的现象。此次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为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指导方向。
农业是传统产业,同时也是朝阳产业,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把目光投向了农业领域。截至2014年6月底,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经达到3800多万亩,占到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的一成多。工商资本带来资金和技术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为了盈利多数会搞“非粮化”生产,有的甚至进行“非农化”建设,威胁国家粮食安全。针对这样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要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定和风险保障金三个制度。
有一句话说得好:农民的地就是农民的天,农民的幸福在田地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关系到未来农村的面貌、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出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流转土地,尊重农民意愿,有效保障农民权益是不能触动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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