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为人做寿,是非送寿礼不可的。那么,送什么样的寿礼呢?这就大有讲究了。所送之寿礼最好要为老寿星所亟需并乐意接受的,也能表达大家的一份诚挚的心意的。大家本着这个原则,经过认真考量,反复讨论,最后商定,由大家集资购买或兴建一套房子作为寿礼。因为,蔡先生一直没有自家的住房,特别是到了晚年依然如故,还得租房子住。
据统计,蔡先生于1928年8月,已年逾花甲,六十又二岁,举家离开北平南下,定居上海,至1937年11月,偕妻携子离开上海南下,避难香港,前后九年之间,在上海先后租房竟然多达五次:慕尔呜路升平街243号、极司非尔路49号、静安寺路静安别墅54号、愚园路884号、海格路175号。几乎是过一年多点时间,就得搬一次家,总是寄人篱下。搬一次家,是相当麻烦的事,常搬家,显然不利于老人的身心。
所以,蔡先生的好朋友和好学生蒋梦麟、胡适、王星拱、丁燮林、赵畸、罗家伦,于蔡先生七十岁前夕的1935年9月7日,特地集体联名写信给蔡先生:
“孑民先生:
我们都是平日最敬爱先生的人,知道明年一月十四日(误,是十一日——引者注),是先生七十岁的寿辰,我们都想准备一点贺礼,略表我们敬爱的微意。我们觉得我们要送一件礼物给一位师友,必须选他所最缺少的东西。我们知道先生为国家,为学术,劳瘁了一生,至今还没有一所房屋,所以不但全家租人家的房子住,就是书籍,也还分散在北平、南京、上海、杭州各地,没有一千归垅庋藏的地方。因此我们商定这回献给先生的寿礼,是先生此时最缺少的一所可以住家藏书的房屋——各地的响应,已超过了我们当初的期望。
现在我们很恭敬的把一点微薄的礼物献给先生;很诚恳的盼望先生接受我们这一点诚意!我们希望先生把这所大家献奉的房屋,用作颐养、著作的地方;同时也可看作社会的一座公共纪念坊,因为这是几百个公民用来纪念他们最敬爱的一个公民的。我们还希望先生的子孙和我们的子孙,都知道社会对于一位终身尽忠于国家和文化而不及其私的公民,是不会忘记的。
我们很诚心的祝
先生的健康!
和先生一家的健康!
蒋梦麟 胡 适 王星拱
丁燮林 赵 畸 罗家伦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九月七日”(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4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53-254页)